投資人是否應該買進自家股票?

自家股票

是否應該買進自家股票?一定很多人想過這個問題,尤其現在科技業幾乎都一定會配發股票。建議您順便參考我的這一篇部落格文章《為什麼事業有成的經理人,通常不是好的投資人?》,以及另一篇部落格文章《企業內部人士持股變化和法人持股比率》。

內容目錄

安隆案的教訓

2001年發生的安隆(Enron)醜聞案,揭露公司長年的虛假會計帳目、財務造假、內線交易、行賄、洗錢、和欺詐等一連串的弊案,當時引發美國社會極大的振動;導致負責為安隆進行財報審計的五大(Big Five)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安達信(Anderson)會計師事務所,因此案重創信譽,宣佈公司倒閉結束營業。更重要的是催生了《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Act)》,該法案被視為自1930年代以來美國證券法最重要的修改。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觀賞著名的記錄片電影電影《安隆風暴(Enron: The Smartest Guys in the Room)》,瞭解整個事件。

公司的股票可能變壁紙

因為安隆被當時的美國金融界普遍地追捧為評為極具創新精神的集團,公司的高層也粉飾太平,鼓勵員工持股買進。安隆案爆發後,除了使得讓許多的投資人的安隆股票變壁紙外,更有無數的安隆員工因購買公司的股票導致畢生積蓄血本無歸。接着就引發了投資人是否應該買進自己所服務企業的股票引發爭論,財富管理業界多表反對;反對者所持的理由是員工在一家企業工作已經把主要的身家壓上去了,為了分散風險,千萬不要再把自己辛苦賺來的錢再投進去。

不要只押注單一企業的股票

但是我個人的看法比較不同,我們不應該一竿子打翻所有的人;難道因為開車有可能會出車禍,我們就不開車嗎?我只需要舉微軟或其它無數成功的公司做為反例就可以了;而且理論上市上市的企業都有可能發生類似安隆的弊案,只是機率的高低而已。投資人應把所有上市企業一視同仁,包括自己所服務的公司,也就是經過自己深入的研究,判斷自己所服務的公司確實是個適合的投資標的,甚至於優於已經在自己投資組合裡的持股的話,沒有理由因為要分散風險,刻意避開。重點在於這家企業是否值得您投資?不在於您是否是其員工。問題的癥結在於這是一家具有高度競爭力的企業嗎?任何時候不要只押注單一企業的股票(安隆的案子中,主因就是員工只投資安隆的股票),就可以保您平安。我以自己曾經服務過的企業而言,我自己也曾投資買入其中兩家企業的股票,而且都取得很好的報酬。

自家股票
credit: Flickr

把握員工認股的機會

不論台灣或美國企業,都提供較市場優惠價格的員工認股的機會(這是一個很好的主題,有機會我會分享)。大部份的員工,靠薪水只能糊口,不可能因此致富。如果是好的投資標的,反而是應該把握機會趁機,抓住可能的致富機會。可是就我所知,不論台灣或美國,即使明明自己服務的企業是一傢具備高度競爭力的企業,股票在市場上的表現也不差,但是大部份的員工卻捨近求遠,放棄近水樓台致富的機會;寧願用市價去投資其它上市公司的股票。這是一個多我長年以來都很納悶不解的現象,我想這就是人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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