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法则(Rule 40)SaaS公司的估值

四十法则

台美上市企业的差异

投资人最在意的就是企业的成长性和能赚多少钱,特别是美股上市企业对企业的盈利条件较为宽松,不像台湾或中国大陆,把企业盈利列为上市的必需条件 。

仅仅因为这一项上市规则的不同,就彻底影响美股和台股市场的许多面向例如:

  • 企业类型:因为美股并不企业盈利列为上市的必需条件,当然可以吸引到处于各个不同生命周期(企业诞生、成长、壮大、衰退甚至死亡的过程)的企业。尤其是近年,几乎大部份在美股上市的广义的科技股都是处于诞生没几年的成长期,重点是都处于亏损没有盈利的情形;但是这类刚上市处于亏损中的科技股,股价才最具成长爆发的可能性。相较之下,台股所有上市的企业都己经是处于企业生命周期中期和企业生命周期后期;或者是说已经成熟的企业,但这种企业已经不可能有明显的爆发性。
  • 估值:美股估值方式主要是看股价营收比(P/S),也谈本益比,但没像对股价营收比那么重视 。 而台股投资人较执著于本益比(P/S),几乎不谈股价营收比 。欢迎您参考我的另一篇部落格专文的讨论《美股和台股投资人截然不同的估值方式》
  • 企业经营和募资心态:企业经营需要资金,美股企业把上市募资和偿还早期投资人资金视为理所当然的首要目的;但在台股,这并不是主要的上市原因。对企业上市的原因有兴趣的读者,欢迎您参考我的另一篇部落格专文的讨论《企业为什么要上市?》
  • 证券监管和资本市场的心态:很明显的,基于上述的这些条件───台股较为保守,重视的是股市投资人的股东权益,主管机关决定公司是否能上市,企业必需通过审核才行。美股则较为积极,重视的则是企业的未来成长性,股票只要通过一般过滤,完成注册就能上市;至于股东权益,除非重大缺失或违法需SEC介入,否则完全由市场和投资人来决定上市企业的最终价值。

四十法则(Rule 40)

但问题来了,投资人要如何从中筛选最具成长爆发可能性的这类型企业(刚上市、处于亏损中、高成长率)呢?。我在《超级成长股投资法则》一书的4-4节303页里面提过了,美股投资人为因应这种趋势,近年所发展出来的一种最为人广为接受的估值方式───四十法则(Rule 40)。以下就是四十法则的要点:

  • 公式:营收成长率+利润率 > 40% (利润率可以是负值)。只要结果大于40%的企业就符合条件。
  • 它的最原始的来源是2015年时,风险投资人Brad Feld在他的部落格文章所发表的文章《The Rule of 40% for a Healthy SAAS Company》
  • 背后的道理很简单, 若有极高速的营收成长率作为支撑,投资人可以接受稍微亏损的企业。
  • 利润率可以视实际情形采用 EBITDA、营业利润、净利、自由现金流、营业现金流;发明人建议采用EBITDA 。
  • 适用于每月经常性收入(MRR: Monthly Recurring Revenue)已达美金1百万的SaaS企业(但Tomasz Tunguz of Redpoint Ventures认为年营收大于美金5千万者较为适合)。

四十法则实例

我们把四十法则套用在 Shopify(美股代码:SHOP) 上,就很明显可看出 Shopify 完全符合筛选标准(详见 《超级成长股投资法则》一书的4-4节305页里面的表1)。这主要是归功于Shopify长期以来的营收成长率都极为惊人,只有不成比例的少许亏损,识货的投资人根本毫不在意,更何况它的亏损和市值、营收成长率相比,简直是可以忽略不计(最差的 2018 年 EBITDA 利润率都还有 -6.65% )。

正因为如此,Shopify自2013年上市以来,股价总共上涨了5,330%,才不久前的2021年7月23日才刚创下每股 1,650 上市以来的最高价。

四十法则
credit: kalhh

四十法则无法用于台股

很遗憾地,我个人认为四十法则不适用于台股,原因很简单───亏损中处于企业成长期的企业没有办法通过上市的审核, 四十法则根本无用武之地。 另一个理由是台股几乎没有所谓的SaaS软件上市公司,原因请见我的另一篇部落格文章《失败的台湾软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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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十法则(Rule 40)SaaS公司的估值〉中有 2 则留言

  1. 我是台股投资人,第一次听过这个新奇的估值方式,美股看来真的很不同,谢谢作者的这篇文章,让我有全新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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