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法則(Rule 40)SaaS公司的估值

四十法則

台美上市企業的差異

投資人最在意的就是企業的成長性和能賺多少錢,特別是美股上市企業對企業的盈利條件較為寬鬆,不像台灣或中國大陸,把企業盈利列為上市的必需條件 。

僅僅因為這一項上市規則的不同,就徹底影響美股和台股市場的許多面向例如:

  • 企業類型:因為美股並不企業盈利列為上市的必需條件,當然可以吸引到處於各個不同生命周期(企業誕生、成長、壯大、衰退甚至死亡的過程)的企業。尤其是近年,幾乎大部份在美股上市的廣義的科技股都是處於誕生沒幾年的成長期,重點是都處於虧損沒有盈利的情形;但是這類剛上市處於虧損中的科技股,股價才最具成長爆發的可能性。相較之下,台股所有上市的企業都己經是處於企業生命周期中期和企業生命周期後期;或者是說已經成熟的企業,但這種企業已經不可能有明顯的爆發性。
  • 估值:美股估值方式主要是看股價營收比(P/S),也談本益比,但沒像對股價營收比那麼重視 。 而台股投資人較執著於本益比(P/S),幾乎不談股價營收比 。歡迎您參考我的另一篇部落格專文的討論《美股和台股投資人截然不同的估值方式》
  • 企業經營和募資心態:企業經營需要資金,美股企業把上市募資和償還早期投資人資金視為理所當然的首要目的;但在台股,這並不是主要的上市原因。對企業上市的原因有興趣的讀者,歡迎您參考我的另一篇部落格專文的討論《企業為什麼要上市?》
  • 證券監管和資本市場的心態:很明顯的,基於上述的這些條件───台股較為保守,重視的是股市投資人的股東權益,主管機關決定公司是否能上市,企業必需通過審核才行。美股則較為積極,重視的則是企業的未來成長性,股票只要通過一般過濾,完成註冊就能上市;至於股東權益,除非重大缺失或違法需SEC介入,否則完全由市場和投資人來決定上市企業的最終價值。

四十法則(Rule 40)

但問題來了,投資人要如何從中篩選最具成長爆發可能性的這類型企業(剛上市、處於虧損中、高成長率)呢?。我在《超級成長股投資法則》一書的4-4節303頁裡面提過了,美股投資人為因應這種趨勢,近年所發展出來的一種最為人廣為接受的估值方式───四十法則(Rule 40)。以下就是四十法則的要點:

  • 公式:營收成長率+利潤率 > 40% (利潤率可以是負值)。只要結果大於40%的企業就符合條件。
  • 它的最原始的來源是2015年時,風險投資人Brad Feld在他的部落格文章所發表的文章《The Rule of 40% for a Healthy SAAS Company》
  • 背後的道理很簡單, 若有極高速的營收成長率作為支撐,投資人可以接受稍微虧損的企業。
  • 利潤率可以視實際情形採用 EBITDA、營業利潤、淨利、自由現金流、營業現金流;發明人建議採用EBITDA 。
  • 適用於每月經常性收入(MRR: Monthly Recurring Revenue)已達美金1百萬的SaaS企業(但Tomasz Tunguz of Redpoint Ventures認為年營收大於美金5千萬者較為適合)。

四十法則實例

我們把四十法則套用在 Shopify(美股代碼:SHOP) 上,就很明顯可看出 Shopify 完全符合篩選標準(詳見 《超級成長股投資法則》一書的4-4節305頁裡面的表1)。這主要是歸功於Shopify長期以來的營收成長率都極為驚人,只有不成比例的少許虧損,識貨的投資人根本毫不在意,更何況它的虧損和市值、營收成長率相比,簡直是可以忽略不計(最差的 2018 年 EBITDA 利潤率都還有 -6.65% )。

正因為如此,Shopify自2013年上市以來,股價總共上漲了5,330%,才不久前的2021年7月23日才剛創下每股 1,650 上市以來的最高價。

四十法則
credit: kalhh

四十法則無法用於台股

很遺憾地,我個人認為四十法則不適用於台股,原因很簡單───虧損中處於企業成長期的企業沒有辦法通過上市的審核, 四十法則根本無用武之地。 另一個理由是台股幾乎沒有所謂的SaaS軟體上市公司,原因請見我的另一篇部落格文章《失敗的台灣軟體產業政策》。

重要聲明

  • 本站內容為作者個人意見,僅供參考,本人不對文章內容、資料之正確性、看法、與即時性負任何責任,讀者請務必自行判斷。
  • 對於讀者直接或間接依賴並參考本站資訊後,採取任何投資行為所導致之直接或間接損失,或因此產生之一切責任,本人均不負任何損害賠償及其他法律上之責任。

在〈四十法則(Rule 40)SaaS公司的估值〉中有 2 則留言

  1. 我是台股投資人,第一次聽過這個新奇的估值方式,美股看來真的很不同,謝謝作者的這篇文章,讓我有全新的視野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