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的并购标准

股东信

巴菲特在过去四十年来,透过年度股东信以及公司的网站,多次公开巴菲特的并购标准。本文将为读者逐一整理其中四封较为重要的年度股东信。

巴菲特1982年的股东信

由于会有许多不同的读者看到这份报告,其中可能会有人对我们的并购计划
有所帮助,我们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公司有兴趣:

  • (1)钜额交易(每年税后盈余至少有五百万美元)
  • (2)持续稳定获利(我们对有远景或具转机的公司没兴趣)
  • (3)高股东报酬率(并甚少举债)
  • (4)具备管理阶层(我们无法提供)
  • (5)简单的企业(若牵涉到太多高科技,我们弄不懂)
  • (6)合理的价格(在价格不确定前,我们不希望浪费自己与对方太多时间)

我们不会进行敌意并购,并承诺完全保密并尽快答复是否感兴趣(通常不超过五分钟),我们倾向采现金交易,但若符合先前所提状况也会考虑发行股份。

巴菲特2014年的股东信

作为附件,巴菲特公开披露了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收购标准如下:

  • (1)钜额交易(每年至少7500 万美元的税前收入,除非该业务适合我们现有的部门之一)
  • (2)持续稳定获利(我们对有远景或具转机的公司没兴趣)
  • (3)高股东报酬率(并甚少举债)
  • (4)具备管理阶层(我们无法提供)
  • (5)简单的企业(若牵涉到太多高科技,我们弄不懂)
  • (6)合理的价格(在价格不确定前,我们不希望浪费自己与对方太多时间)

公司越大,我们的兴趣就越大:我们希望进行5-200亿美元的收购。 我们对收到有关我们可能在一般股票市场进行的购买的建议不感兴趣。

我们不会进行不友好的收购。 我们可以承诺完全保密和非常快速的答复───通常
五分钟内───至于我们是否感兴趣。 我们更愿意用现金购买,但会在收到货款时考虑发行股票我们给予的很多内在商业价值。 我们不参与拍卖。

巴菲特2017年的股东信

伯克希尔之所以能增值,靠的是四大支柱:

  • 1)规模可观的、独立进行的收购;
  • 2)适合我们已有业务的补强收购;
  • 3)我们诸多业务的内部销售增长与利润率改善;
  • 4)由股票和债券构成的庞大的投资组合利润。

在研究新的独立企业时,我们看重的关键品质包括:

  • 持久的竞争实力
  • 具有能力和诚信的管理阶层
  • 经营业务所需的有形资产净额有好的回报
  • 内部增长可以带来有吸引力的回报机会
  • 以及最后一点,合理的收购价格

巴菲特2019年的股东信

我们不断寻求收购符合三个标准的企业:

  • 首先,他们必须在经营上获得良好的回报
  • 其次,它们必须由能干、诚实的管理人员管理
  • 最后,它们必须以合理的价格出售。

当我们发现这类业务时,更倾向于完全收购它们。但是,符合我们标准的重大收购机会并不多见。更常见的情况是,反复无常的股市,为我们提供机会,让我们购买符合我们标准的上市公司股票。无论我们走哪条路,波克夏是透过控股公司,还是只透过股票市场持有主要股份。波克夏的财务表现,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收购业务的未来收益。

重要性为何?

这些由巴菲特所公布的标准间,可能会略有差异,但主要的重点和精神几乎是一样的。其中的2014年的股东信和1982年的股东信里所公布的标准甚至是完全一样,两者唯一的区别只布于年度的税前和税后盈余。读者可以仔细研究这四封股东信,将可以更深入地暸解巴菲特的投资原则。

巴菲特的并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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