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對Shopify表示極大的興趣
這兩年新書發表會聽眾的焦點
我在這個月《10倍股法則》免費新書分享會台北場的現場提問和之後的簽名交流期間,去年的新書發表會也有不少人在會後和我討論過這家公司。不論去年或今年,Shopify都是我的新書發表會後討論度最高的一家公司,有太多的朋友都一再提及這家著名的公司,希望我可以再談一下這家公司。我自己推測可能的原因如下:
- 我在最近的兩本書中,一再拿這家公司當作成長股的典型例子,我之所以一再提及這家公司,其中一個原因是「這家公司的確很適合拿來解釋如何發現成長股、成長股的高度成長性、以及股價的高度波動性等大部份成長投資都具備的特徵」。再加上世上竟有一家公司能挑戰無所不在的亞馬遜、以及獨特的商業模式、讀者不注意這家公司都不大可能。
- 在台灣的中文媒體,不論是實體或網路的媒體,開始大幅度討論這家公司是近幾年股價突破1000元之後的事,也就是對多數台灣投資人而言,它是一家突然間冒出來的公司。台灣的中文媒體查得到的多是翻譯國際通訊社新聞的通稿、給賣家看的業配文、簡介性的文章,這類文章對真正想投入資金的投資人的幫助其實很有限。但其中最主要缺憾的是很少人以美股投資人的角度為出發點,分析這家公司成功的背後因素。
- 我自己的確在這家公司很初期就一路投資這家公司,幾乎完整地參與這家公司的資本市場之路,對這家公司較為熟悉,引起讀者們的興趣,想知道我當初是如何發現它的?如何進行投資的判斷?究竟它的競爭力何在?以及往後的可能發展等這些典型投資人會有的疑問。
我的書中有關Shopify的內容
我在最近的兩本書裡,都討論過這家公司;包括了:
- 《超級成長股投資法則》一書,特別是3-6,第222頁-第224頁,以及4-3,第292頁-第295頁兩處的的專文介紹。包括:
- 3-4,第198頁
- 3-6,第218,219頁
- 3-6,第222頁-第224頁
- 4-1,第260頁
- 4-3,第292頁-第295頁
- 《10倍股法則》一書,特別是5-8小節,特別是7-2,第358頁-第368頁的專文介紹。包括:
- 1-1,第23頁
- 2-3,第89頁
- 3-2,第116-117頁
- 4-2,第196頁
- 6-5,第293,294頁
- 6-5,第312頁
- 6-7,第328頁,331頁,332頁
- 7-2,第355頁
- 7-2,第358頁-第368頁
再論Shopify
Shopify簡介
Shopify(美股代碼:SHOP)是一家加拿大的電商公司,創辦人Tobias Lütke是一位德國人,他是一軟體工程師,和他的一位朋友由他所架設用來賣滑板的小網站的靈感開始,逐漸擴大至目前的規模。目前是加拿大市值最大的公開上市公司,在多倫多和紐約兩地同時掛牌交易。2015年5月公開上市,至今也才六年多。
為什麼獲得投資人的青睞?
我在《超級成長股投資法則》一書的3-6小節中,222頁;以及4-3小節中,292頁,這兩部份都談過這家公司是如何崛起,以及如何獲得華爾街投資人的青睞的。書中所談過的,在此不再重覆;真正想研究這家公司的投資人,我建議好好去看一下我的書中的這兩節的內容,您會很有收獲的。
和其它電商公司有何不同?
絕大部份的媒體在介紹Shopify時,千篇一律說他是一家讓小商家可以上網開店的網路電商,然後就沒有了下文,只能一直畫圖表示股價多會漲。問題是提供讓小商家可以上網開店的網路電商公司,從完全免費到付費的,全球上規模的上市電商公司少說也有幾百家(BigCommerce估計有500家以上),但為何就只有Shopify能異軍突起。而且讓亞馬遜(美股代碼:AMZN)的貝佐斯數度公開以文字、在媒體、甚至在國會做證時公開數度地指出,Shopify是亞馬遜唯一(夠份量)的競爭者。以下我將為各位解除您心中的所有疑惑。
Shopify公司的策略和方向
公司定位明確
Shopify的企業定位非常清楚:
- 執行長在2019年表示「武裝對抗亞馬遜帝國的所有對手。」
- 營運長在2020年表示「我們扮演的是廠商背後的廠商。」
這清楚定義了它的市場和競爭者,當然也抬高了自己的定位和身價。但光宣示沒有用,問題是Shopify執行,而且的確辦到了。而且創辦人非常低調,只執著於強化公司的競爭力 ──── 也就是加寬護城河。其間也數度傳出各方的併購要約,都被創辦人嚴詞拒絕。我記得當時他表示過;Shopify還能再成長至少幾十倍,如今看來果然不假────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最近被披露字母公司(美股代碼:GOOG和GOOGL)也曾打算併購它,但被執行長的猶豫不決給搞砸了。這是字母公司史上做過最差勁的決定之一,詳情請見我的另一篇部落格文章《字母公司迫切的危機》裡的內容 。
專注於賣家商戶
幾乎所有的電商都是以「所有人」為其客戶,因為這一個行業競爭激烈,生存不易。只標特特定族群客戶,大部份都無法生存下來。但是Shopify一開始就定位非常明確,它只做賣家商戶的生意。另一大重點是,Shopify自己不和客戶競爭,也就是說,Shopify自己並不涉入和終端消費者的領域────這是和亞馬遜最大的分別之一。Shopify唯一的目標就是全力協助它的唯一客戶,也就是協助商家賣東西,抱定Shopify的成功來自於客戶的成功。
只以客戶的立場為考量
Shopify不是客戶買了它的網站架站軟體平台後就不理客戶了(所有軟體企業不都是這樣嗎?),它會一直持續進行推動任何對客戶有利的服務,包括以下幾項重大且著名的投資案:
- 2019年,花大錢併購6 River Systems並建立自己在北美的物流系統。
- 2020年,取得BNPL主要廠商Affirm(美股代碼:AFRM) 10%的股份。
- 2021年,取得Global-E(美股代碼:GLBE)約6.5%的股份,大幅增進全球各地客戶的在地客戶使用體驗。
- 2021年,花了美金10億,入股Stripe(尚未上市)。
以及其它無數的大小型併購,只要任何對其客戶體驗有利的公司和合作案,都能讓使用Shopify平台的客戶能獲利。
商業方面的考量
拒絕入侵客戶領域和快速貨幣化
拒絕快速貨幣化。例如至今一直拒絕在平台上放廣告,照理說放廣告是賺錢最快和最快速獲利,而且幾乎所有企業都會做的決定,但它拒絕了。只因為Shopify認為廣告會破壞客戶網站的獨立性,也會影響商家的客戶的最終消費體驗。Shopify視客戶的網站是客戶的私領域,不是Shopify的財產;這項決定需要極大的勇氣,以及對營收成長的重大吸引力,正常公司都很難拒絕。
不可思議的低費率
Shopify基本上是採用軟體租賃式服務(SaaS),商戶視自己的需要向Shopify按月或年不等的期間,訂閱Shopify所提供的各種等級產品和服務。賣家向其訂購租用其軟體,架設屬於自己公司網域名稱的網站,租用費率固定────不論客戶的業務經營多成功,都不會從客戶的成交金額中抽佣────這是另一大Shopify和亞馬遜最大的不同點之一。即使採用Shopify的金流付款,費率也低得嚇人。各位必須知道,亞馬遜的抽佣平均高達26.7%到15%,連電子灣(美股代碼:EBAY)都高達 11.7%,但是Shopify的費率只有平均2.63%,這比冬海集團下的蝦皮電商(美股代碼:SE)在台灣向賣家收取的費率4.5左右都還低。
競爭對手
不平等的亞馬遜
不僅如此,Shopify最大的敵手亞馬遜:
- 對賣家的收費名目,簡直可以用多如牛毛來形容,而且限制嚴格。比如要向亞馬遜另外下廣告(廣告費很高啊),以爭取更好的排名。
- 另一項更為致命,亞馬遜本身會販賣商品和賣家直接競爭。
- 處處干涉賣家,小到如何描述拍賣品,以及拍賣相片的大小或解析度等小事,亞馬遜都要管。但Shopify認為賣家向其訂購租用的網站,是賣家的私人財產,不會干涉,也不應干涉。
撇開流量集客的考量外;如果您是賣家,您會選亞馬遜還是Shopify?
主要的對手
雖然市場上有許多各自宣稱是Shopify的競爭者,但除了亞馬遜;其它的其實都對Shopify沒什麼具大的威脅性:
- 亞馬遜(美股代碼:AMZN)
- 電子灣(美股代碼:EBAY)
- 奧多比(美股代碼:ADBE)的Magento
- WordPress的WooCommerce
- BigCommerce(美股代碼:BIGC)
- Wix.com(美股代碼:WIX)
- 賽富時(美股代碼:CRM)的Demandware
- PrestaShop
- Block(美股代碼:SQ)的Weebly
- 微軟(美股代碼:MSFT)的Dynamics 365 Commerce
- Squarespace(美股代碼:SQSP)
- 3dCart
- OpenCart
客戶
無所不用其極地為客戶進行曝光
只要您腦海裡浮現的,這世界上擁有最高網路流量的所有平台,Shopify幾乎都已經一網打盡,使盡各種手段,和對方建立各種商業合作關係,為使用Shopify平台的商家所賣的商品,進行不同程度的宣傳和在各個平台上的曝光度,增加終端消費買家的觸及率。這些平台包括:
- 蘋果(美股代碼:AAPL)
- 亞馬遜(美股代碼:AMZN)
- 字母(美股代碼:GOOGL和GOOG)
- 抖音
- 臉書(美股代碼:META)
- 電子灣(美股代碼:EBAY)
- 貝寶(PayPal,美股代碼:PYPL)
- Pinterest(美股代碼:PINS)
- 沃爾瑪(美股代碼:WMT)
- Roku(美股代碼:ROKU)
- Tres
- 支付寶(美股代碼:BABA)
都那些客戶在使用
根據BuiltWith的調查,排名前一萬的電商網站所使用的電商方案用戶數如下:
- Shopify: 424
- WooCommerce: 182
- Magento: 180
- 其它都只有二位數
Shopify目前有1百70萬個商家用戶,可能大家以為都是個體戶或小商家,那您就大錯特錯啦!個體戶或小商家在數上的確是佔大宗,但是它也擁有許多的超大型客戶。包括:
- 亞馬遜(美股代碼:AMZN)
- 阿里巴巴(美股代碼:BABA)
- 蘋果(美股代碼:AAPL)
- 字母(美股代碼:GOOGL和GOOG)
- 臉書(美股代碼:META)
- 寶僑(美股代碼:PG)
- 嬌生(美股代碼:JNJ)
- 聯合利華(美股代碼:UL)
- 雀巢(美股代碼:NSRGY)
- 高露潔-棕欖(美股代碼:CL)
- 軒尼詩(美股代碼:LVMHF)
- 路易威登(美股代碼:LVMHF)
- 百事(美股代碼:PEP)
- 安海斯-布希英博(美股代碼:BUD)
- 特斯拉(美股代碼:TSLA)
- SpaceX
- 福特(美股代碼:F)
- 威士(美股代碼:V)
- 紐約證券交易所(美股代碼:ICE)
- Ubuntu
- Fitbit(美股代碼:GOOGL和GO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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